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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小常识】 施工单位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21-11-21 09:22:56 | 浏览次数:

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,禁止下列行为:
1、建造建筑物或者构造物。
2、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、气体、易燃易爆物品。
3、进行机械开挖、爆破、期中吊装、打桩、顶进等作业。

       不得擅自移动、覆盖、涂改、拆除、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;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;

       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,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,不得在燃气管道及上方停留、行走载重车辆、推土机等重型车辆;

       其他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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