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安全小常识】燃气使用安全“十不准” |
发布时间:2020-10-06 08:29:06 | 浏览次数: |
◉不准在厨房使用多种气源。使用管道气的用户,厨房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生煤球火。 ◉不准在厨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谨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。 ◉不准在燃气设施上栓绑绳索、电线或吊挂物品,燃气设施周边禁止燃放鞭炮。 ◉燃气用户不准擅自增、改、迁、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。 ◉不准占压、覆盖燃气管道设施。 ◉不准将设有燃气管道、燃气器具的房间改做卧室、客厅和卫生间。 ◉不准将燃气管道、阀门、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。 ◉不准擅自移动、覆盖、涂改、毁坏、拆除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。 ◉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盗用、转供燃气。 ◉不准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箱和燃气表箱,破坏燃气设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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