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  行业新闻

新闻中心
NEWS_CENTER

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:
400-1080-181

【安全小常识】私接私改燃气管道属于违法吗?
发布时间:2021-01-14 08:15:23 | 浏览次数:

      根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,违反本条例规定,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;

(二)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;

(三)安装、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;

(四)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;

(五)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的;

(六)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;

(七)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、维修人员的;

(八)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、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。


了解更多燃气相关资讯:qrcode_for_gh_d1b0c18ba379_430.jpg

 
 上一篇:【安全小常识】为什么燃气管道、设施经统一安装验收后不能任意改动?
 下一篇:【安全小常识】站点煤气罐存放安全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?

首页 - 关于我们 - 产品中心 - 新闻中心 - 联系方式 - 在线留言

400-1080-181

台州同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

地址: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临浦路32号

电话:0576-87339077

传真:0576-87378711

E-mail:web@tyzlfr.com

Web:www.tyzlfr.com

家用燃气自闭阀|不锈钢波纹管|金属软管|燃气管|压接式涂塑碳钢管


台州同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 版权所有 京公网安备33102102331513 号   浙ICP备19020472号  电话:400-1080-181  家用燃气自闭阀|不锈钢波纹管|金属软管|燃气管|压接式涂塑碳钢管   如发布文章有侵权,请联系客服删除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