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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小常识】餐馆厨房人员在使用燃气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
发布时间:2021-04-19 08:26:45 | 浏览次数:

1.选择合格的燃气供应商,到正规瓶装液化供应站(点)换气,不购买非法供应商销售的瓶装燃气;

2.液化气钢瓶应经钢瓶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合格,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钢瓶不得充装和使用;

3.不使用超量灌装的钢瓶;

4.液化气钢瓶要远离明火和高温,严禁液化气与其它火源同时使用。钢瓶周围温度不应超过45度。

5.严禁用火、蒸汽和开水加热钢瓶,以免钢瓶压力迅速上升造成事故;

6.严禁将液化气钢瓶卧放或倒置,必须垂直放置;

7.严禁用户自行导气、倾倒残液,严禁自行改换检验标记和瓶体漆色;

8.连接液化气钢瓶与灶具的胶管两端必须使用喉夹箍紧,钢瓶与灶具外侧的距离不小于0.5米,胶管长度不超过2米。

9.燃气灶具点火时,先打开钢瓶上的角阀,再点燃灶具。使用完毕后,应行关闭灶具,再关闭钢瓶角阀;

10.更换液化气钢瓶时,在装卸压力调节器之前,要仔细检查压力调节器前面的密封橡胶圈,否则不能使用。安装调压器时,拧紧调压器手轮,打开钢瓶角阀,用肥皂水检查每个接口是有漏气;

11.正确选用调压阀,严禁将中压调压阀配套用于家用低压燃气灶具;

12.燃气灶具使用时,宜留人在旁监护,防止炉火被风吹灭或因食物、水溢出导致炉火熄灭造成燃气泄漏,做到人走火灭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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